图①:法院干警前往巡回审判地点。
图②:巡回审判现场。
图③:邓某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法官真是太暖心了,来到家里开庭,方便了我们。”近日,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法官来到酿溪镇,巡回审理了一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2021年9月,曾某因交通事故导致神志不清、四肢瘫痪。今年4月14日,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曾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曾某的母亲邓某向法院申请宣告曾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请求法院为曾某指定监护人。
承办法官了解到,邓某年近九旬,出行不便,还需要全天跟踪照顾曾某的起居生活。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果断将法庭搬到邓某的家里进行巡回审判,并当庭宣告曾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曾某的儿子为曾某的监护人。(李果 王慧慧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