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剩6个交易日就要停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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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流程,还有6个交易日,*欣泰就要长时间停牌了,下一次的交易机会是在10-12个月之后的退市整理板,不过投资门槛较高(账户资产不低于50万元),最后的交易机会是在老三板,但没有重返A股的机会。从此前24个交易日的市场成交情况看,下周的战况可能会更激烈。
7月12日复牌以来的24个交易日,*欣泰累计成交了9.83亿元,成交量达2.61亿股,换手率超288%,股价跌幅高达82%。初步估算,炒作*欣泰亏损的投资者数量,至少在2万人以上。
截至目前,这只被判“死刑”的股票成交依然活跃,但需要警惕的是,仅剩6个交易日,*欣泰就要停牌了,且停牌时间将长达10-12个月。大量资金可能在停牌前出逃,是拉升?博傻,还是踩踏?……
8月3日前抄底几乎全被套
今日(8月12日)是*欣泰复牌以来的第24个交易日,该股全天成交了700万股,成交额为1853万元,换手率为7.75%,股价跌幅为1.86%。至此,*欣泰总市值仅剩4.53亿元,流通市值仅剩2.39亿元。
虽然相较于前几个交易日,*欣泰的成交额及换手率已下降不少,但上千万元的成交额,仍超出了市场预期。这说明,还有不少投机者,热衷于参与这场“博傻”游戏。
需要注意的是,在7月12日至8月3日之间抄底的投资者,“伤亡”比例接近惊人的100%。也就是说,在这区间的任一时间抄底买入,第二天基本都是挨跌停板。最惨的投资者,无疑是7月12日复牌第一天就买入的那批,他们中间,有的人抄底后挨了10个一字跌停板。
8月4日以后抄底的投资者,基本没有被深套的,因为自8月5日以来,*欣泰再也没有大跌过,盘中还时常有冲高动作,基本每天都有出逃机会。
预计23日停牌 时长10-12个月
下周开始,*欣泰的投资者,可能又要上演“生死”大逃亡了。因为仅剩6个交易日,*欣泰就要停牌了,预计停牌开始时间是23日,而停牌的时长将达10个月到12个月。
后期,如果交易所最终作出终止上市决定,那*欣泰还会有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到时候,持有该股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卖出,但买入者却有50万元的最低资产要求。
也就是说,从下周一开始,投资者有6个交易日的时间出逃,否则就会被关在里面长达10-12个月。而从本周5个交易日的情况来看,该股的周换手率为64.70%,成交额为1.59亿元,成交量为5847万股,周跌幅5.71%。这些数据也间接说明,仍有大部分的投资者未出逃,选择继续“博傻”。
分析来看,在停牌前的几个交易日,资金出逃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投机资金参与博傻游戏,就是希望有更傻的人花更高的价格从他们那儿把股份买走。但是,博傻的人也会看投机时间。*欣泰剩下的交易时间,大家都看在眼里。如果在接下来的6个交易日不卖出,那他们就得忍受长达10-12个月的停牌期,且进入退市整理期后,*欣泰继续大跌的可能性较大。因此,绝大多数的投机者,会选择在这6个交易日内卖出*欣泰。
那么,有多少资金有可能在接下来的6个交易日出逃呢?
剔除创世翔持有的1700多万股,*欣泰的实际自由流通盘在5000万股至7300万股之间,实际流通市值在1.32亿元至1.93亿元之间。那么在6个交易日,将有5000万股以上的流通盘需要出逃。而这期间主动买入的投资者,预估会比以前少很多,因为买入之后可能被困10-12个月。
因此,接下来的6个交易日,在卖多买少的情形下,很可能会引发踩踏现象,*欣泰在停牌前,或再次迎来暴跌,普通小散还是远离为好,千万不要去接这最后一棒。
创势翔已浮亏1.89亿
2016年3月份及4月份,知名私募创势翔对*欣泰连续两次举牌,持股比例达10%,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截至4月20日,创势翔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715.58万股,买入均价约为13.65元,共计耗资2.34亿左右。
按照现行规则,举牌之后6个月内不得反向操作,而创势翔举牌买入的1715.58万股股份至今不足6个月,因而不得卖出。
截至目前,*欣泰最新股价为2.64元,创势翔浮亏达到1.89亿元,浮亏比例为80.66%。也就是说,创势翔持股*欣泰的市值,仅剩下4500万元左右。
2016年8月9日,*欣泰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创势翔并没有出现在大会现场。据悉,虽然创势翔没有派员到场,但参与了网络投票。这也意味着,创势翔目前仍然持有*欣泰的股份。
*欣泰距离退市还有几步?
*欣泰的退市流程:
1.交易30交易日后,预计于8月23日开市起停牌(注:还剩6个交易日)。
2.深交所在欣泰电气股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股票上市的决定。
3.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时间点为: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移送决定起的12个月期限届满前的15个交易日内。
4.自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1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欣泰电气股票交易进入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涨跌幅10%,持有欣泰电气股票的投资者可在这期间卖出。
注:买入退市整理期股票的交易门槛为:账户资产不低于50万元,且有两年以上股票交易经验;卖出不受限制。
5.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进入摘牌阶段,股票从A股市场摘牌,终止上市。
6.进入股转系统挂牌转让。在深交所整理期届满后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股转系统挂牌转让。 据《证券时报》
*欣泰还有
救命稻草吗?
■皮海洲
处在强制退市边缘的*欣泰还在进行垂死挣扎。有消息称,*欣泰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大成律师事务所就《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出复议。由于该议案涉及到公司及股东的切身利益,因此,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可能性很大。*欣泰想借此摆脱退市危机。
这能否成为*欣泰的救命稻草?对于这个问题,业内人士的看法偏于悲观。
应该说,仅就行政复议来说,确实很难成为*欣泰的救命稻草。行政复议是针对证监会下发的两份《决定书》,对于*欣泰来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在*欣泰欺诈发行事实成立的情况下,证监会所作出的处罚只是一种常规处罚。除非*欣泰能推翻欺诈发行的事实。
但不论行政复议有没有意义,这个程序还是要走的。而走过了这个程序之后,要不要升级为行政官司,通过司法的形式来保住*欣泰的上市资格,也许这更让市场充满期待。而且从推动A股市场法制建设的角度,从行政复议走向行政官司的过程,意义尤其重大。而通过司法途径,*欣泰并非完全没有胜算。因为目前A股市场实行的强制退市制度是存在很大瑕疵的。
对*欣泰实行强制退市的依据是证监会2014年10月17日发布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但从法律层面来说,该项《意见》不应该凌驾于《证券法》之上。所以,在*欣泰强制退市的问题上,更需要从法律层面,从《证券法》的层面找到依据。遗憾的是,《证券法》并没有给出*欣泰强制退市的依据。
根据《证券法》第189条规定,即便*欣泰欺诈发行的罪名成立,监管部门能够给予的处罚也只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没有*欣泰强制退市的规定。而既然《证券法》没有强制退市的规定,那么监管部门作出*欣泰强制退市的决定就超越了《证券法》的范畴。这是*欣泰可以据理力争的,也是*欣泰的胜算所在。
当然,证监会也有杀手锏。那就是要求*欣泰按上市承诺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而在回购股份的情况下,*欣泰的股权结构也就不符合上市的条件要求了,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欣泰的股票又得作退市处理。而这种退市方式,既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又能保护投资者权益。
问题是*欣泰会接受这种回购式的退市方式吗?如果不会,*欣泰选择与证监会对簿公堂的可能性就很小。那么*欣泰强制退市止步于行政复议的可能性就很大。而行政复议的结果自然难成*欣泰的救命稻草。 据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