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虞山镇琴湖管理区戈庄村务工的江西人小耿最近遇到了件麻烦事:在厂里干了几个月,老板始终没有和他签劳动合同。更严重的是,老板为了不让劳动部门找上门,将营业执照注销了。
小耿是今年6月初到一家名为“威仕马”的服饰厂干活的。这家厂租在戈庄村的一所民宅里。做了十来天,小耿发现老板不与他签劳动合同,不帮他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也要到年底才结清,并非按月发放。于是,他在6月13日向市便民服务热线反映了这一情况。后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实,这家工厂有营业执照,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服装加工。属地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于6月20日同琴湖管理区劳动所向经营者下发了《劳动用工建议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里整改。
虽然两个月前就已被要求整改,但从小耿现在反映的情况看,整改没有达到效果。 记者 8月6日从琴湖管理区劳动所了解到,在劳动部门发出《劳动用工建议书》的8天后,工厂的经营者注销了工商注册登记。换句话说,这家厂现在是无证无照的服装加工作坊。
8月9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无照经营风险提示书》。同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经实地察看,该加工作坊在民宅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工人吃住都在民宅内,属于“三合一”场所。建议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
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周晓波说,务工者在找工作时就要有自我保护意识,等出了问题才想到讨说法往往为时已晚。小耿所在的工厂现在没有了工商营业执照,就不在《劳动合同法》《社保法》等相关法规保护范围内。因此,小耿与经营者之间只是一种雇佣关系,他们之间的工资纠纷问题,建议通过司法途径处理。在此过程中,小耿自己有举证责任,要通过搜集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据去证明他与经营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