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后想要开具发票竟然还有时间限制,逾期就无法再开具。日前,家住万红一村的邵女士就遇到这样的闹心事。
邵女士告诉记者,前两周她在市区一家服装店购买了2件新款秋装,一共花费了879元。付款后,邵女士要求商家开具发票。但商家表示因为服装店刚刚开业,暂时没有发票,请邵女士过几天再来开发票。可两周后邵女士再去要求开发票时,商家却一口回绝,表示已经过去两周了,发票不能再开了。邵女士感到很纳闷:难道开发票还得“踩着点”?
其实邵女士的遭遇并不鲜见,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眼下不少商家对消费者购物后开发票设置规定,比如有的是在购物小票上标明“7天内开发票”;有的则表示只在当月内开发票;有的甚至还明确提出用银联卡消费的不予开发票,用现金结算消费金额必须满一定额度才能开发票。而对此,有商家解释,这主要是为了方便内部结算或是降低日常成本。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商家给消费者提供发票是应尽义务,至于消费者何时索要发票,并未有严格限制性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商家索取发票是消费者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因此,当消费者向商家索取发票时,商家不应为了方便结算或降低成本而拒绝开具发票,或者设立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