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京人京车”“沪籍沪牌”
据新华社10月8日电《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8日通过网络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对北京市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发展做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网约车车辆,要求为北京市车牌,5座三厢小客车排气量不小于2.0L或1.8T、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新能源车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7座乘用车排气量不小于2.0L、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车长大于5100毫米。车身需要张贴网约车专用标识,安装“计价器”。缴纳营业性车辆的交强险、第三方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价格方面,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关于网约车司机的要求,征求意见稿提出须为北京市户籍,男60岁、女55岁以下,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等,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网约车平台实施许可管理,经营期4年,到期审核合格后可延期。平台需要承担承运人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
目前,北京巡游出租车的数量为7.1万辆。相关文件指出,北京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车。将根据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公共交通发展水平、出租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确定出租车数量,并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
北京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要求车辆是北京市号牌的7座以下小客车,驾驶员每天合乘频次不超过两次。
对于传统巡游出租车,明确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存量巡游车未明确经营权期限的,通过车辆更新逐步实行经营权期限。同时,建立巡游车企业、行业协会、驾驶员和工会的“份子钱”四方协商机制,并根据经营状况、成本费用、租价变动等因素动态调整。鼓励巡游车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
另据新华网报道,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8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发布《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规定》(草案)明确,在上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有上海市户口;网约车车辆应当在上海市注册登记。
同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深圳市网约车驾驶员须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