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APP刷单公司被告侵权索赔100万
钱江晚报首席记者 肖菁 本报实习生 温雨昕 本报通讯员 西法
这很有可能是“数据作弊领域首例民事案件”
由此揭开大数据时代APP刷单下载量粉丝量活跃度广泛作弊的黑灰地带
近日,在杭州西湖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一家专业做数据采集和分析的平台,告了两家替APP刷单的公司,打的是侵权之诉,意思是被告的刷单严重影响了原告数据平台的准确性,破坏了它的正常经营,属于严重侵权,要求赔偿100万。
官司庭辩激烈,而由此也揭开了随着大数据时代来临,在阴暗处广泛滋生的数据作弊黑幕。有法律界人士说这很有可能是“数据作弊领域首例民事案件”。
通过给APP刷单
虚构其用户量和活跃度
原告是友盟同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盟+】”),被告是杭州的两家公司,“杭州维奇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快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对于刷单行为,大家是没有异议的。
【友盟+】做的正是大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在业界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举个例子,比如说有风投想投资某APP,那么这款APP到底在市场上受欢迎程度如何,由APP自己提供的数据怕有美饰嫌疑,风投就往往求助于第三方数据平台,将该平台采集到的数据用作决策的重要依据。
而被告公司做的不好的事情,就是和APP开发商达成默契,通过技术手段,将APP的下载量,粉丝活跃度等“做”上去。
这就使得【友盟+】在采集数据的时候,采集到的部分数据就是作弊过的数据。
算不算侵权,侵犯了谁的权利,庭辩激烈
今天庭辩激烈,焦点集中在到底算不算侵权,侵犯了谁的权利。
被告方承认确实有刷单行为,这个行为也确实是不对的。但是,这是针对大数据的一个影响,而不是直接针对原告的,应该就此赔偿原告吗。
被告方律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的吕妍举了个例子,农夫山泉是大自然的搬运工,而【友盟+】在大数据时代好比是数据的搬运工,现在数据被污染了,那么受侵害的一方面是同质化的APP,也就是同行竞争者,这边的假数据使得这个APP在同行中脱颖而出;另一方面是欲投放广告的广告商,投资者,他们会依据错误的数据做出错误的决策。至于数据平台则不算直接受侵害的对象。
原告方律师吴旭华说,正是因为被告公司的这些行为,使得【友盟+】采集到的部分数据失真,进而使得公众对【友盟+】平台的公信力有所质疑,损害了【友盟+】的正常经营,这就构成了侵权。
而且说个画外的,APP刷单很频繁,为什么这两家公司被告上法庭。原告方面说,这两家公司在APP刷单领域业务量是做得算大的,百度搜索就能发现,而且这两家公司还公然在淘宝上开店,主推的业务就是“针对‘【友盟+】’平台数据产品和服务开展虚假数据刷量”,刷新增、留存、活跃服务等等。这些正好被【友盟+】在此次官司中用作证据。
对于【友盟+】起诉要求赔偿100万元的损失,两被告认为,他们提供的刷量服务,是公司服务项目之一,收益也不多。【友盟+】没有证据证明其经营损失达100万元,或者两被告因为刷量收益有这么多。
揭开大数据时代数据作弊乱象
案件没有当庭判决。刷单公司的刷单行为是否侵害了平台权益有待法院判决。
值得引起重视的是大数据时代的数据污染,行业乱象。网店刷单,APP刷单,刷粉丝量等等,这些虚假繁荣在数据引领资本的时代,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那么这些行为在法律上如何打击呢。
之前有滴滴优步司机用虚假订单骗取平台补贴,因为这是骗取真金白银,达到一定数额后直接被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诈骗范畴。但是用刷单来改变电商平台信用评价该如何定性。大数据时代,数据已经成了源头资源,目前泛滥的刷单黑灰产业造成的是数据源头污染,影响的不仅仅是商家间的公平竞争,或者个别风投公司资金的投放,而是危害到整个信息金融系统,具有战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