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黄莉新为省政府副省长。
下午2时,常委会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省政府向本次会议提交了人事任命案,提请任命黄莉新为省政府副省长。省委副书记、省长石泰峰到会作了说明。黄莉新在会上作了拟任职发言。
会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人事任免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在此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听取有关委员会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汇报,决定将人事任命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下午3时,常委会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黄莉新为省政府副省长。根据《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黄莉新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