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两侧划定的停车位,因其便利性而广受欢迎。近年来,为规范道路两侧的停车行为,不少城市对此类停车位如何划定、收费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私划停车位、随口要价、收费不看护等情况,均不同程度存在。
这些乱象的“病根”何在?如何治理这一顽疾?新华社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2元停车费收15元路侧停车收费随口要价
沈阳市最近开始对经营性停车场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违规停车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但记者连日来在沈阳北站、中街、太原街等车流密集区域的路侧停车场走访发现,收费员基本未按照沈阳市物价局规定的19座以下汽车白天2元/台次、夜间3元/台次的标准收费。
在沈阳北站附近的北站一路,见记者驾车准备停靠,一位身穿蓝色夹克的收费人员就迎了上来,得知记者停靠3小时后,向记者收取了15元钱,比规定多收了13元。收费员向记者提供的发票上,盖有“北京世纪美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的印章。
记者在部分居民区附近的路侧停车场,发现不按线停靠、晚上只收费不看护、包月收费等违规问题。
“是看车的让我们这么停的,我们按月交150元,白天我上班,晚上10时以后看车师傅也不在了,没人看车为什么还要收费?”居民韩先生向记者抱怨收费不合理,并出示了一张加盖“沈阳永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章的收据。
类似的情况在其他城市也屡见不鲜。
停车乱象折射出监管的缺位
针对上述情况,一些城市管理专家认为,这些问题从表面上看,是停车管理员收费不规范,实际上却暴露了在政策制定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张昕说,利用价格杠杆对停车分布进行调节,引导广大车主合理利用不同位置的停车场是必要的。有的城市通过政府、企业合作的方式探索解决停车难,也是可行的方案,但停车管理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地方政府若对其监管不到位,企业收费不透明,就很容易出现乱收费以及收费不作为等现象。
但如何对这些停车管理公司进行监管,实际工作中也常常遇到难题。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根据《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权属于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范畴,但交通委、公安局交警支队、物价局、城管委、街道等均有权管理道路停车泊位,但多头管理带来的结果就是管理主体不明确。
对此,不少专家认为,如果有一个部门真正负起责任,公共停车资源也许就能够相对管起来。而现实的情况是,“九龙治水”分散了执法力量,也分散了管理责任,造成了“谁都管但谁都不愿意管”的现状。
利用技术创新破解监管难题
针对城市路侧停车场存在的问题,沈阳市公安局表示,今后将加强全市经营性停车场的管理工作,明确停车场业主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一旦违反承诺按严重程度处罚;同时制定停车场经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考核办法,下一年审验停车场资质时,企业的上一年度评定级别将作为招投标的审核要件。
此外,还可广泛利用技术手段加大监管工作力度。为避免收费过程中产生过多的人为因素,杭州、合肥、济南等地均实行了POS机刷卡收费制度,让停车收费员成为停车管理员,停车管理员只负责引导服务、拍照取证等工作。
一些专家认为,在监管上下工夫的同时,还可利用大数据在解决车位的“源头”上下工夫。如杭州市城管委数字城管信息处置中心已完成杭州市区396个对外开放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库中9万余个停车泊位的实时数据接入工作,智慧停车诱导服务覆盖泊位总数扩展到10.4万余个。
专家认为,路侧停车乱象反映的是城市交通病,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信息化、电子化等技术手段的进步,从城市精细化管理中,加强停车管理对缓堵的推动;另一方面政府对于停车管理要切实做到经营透明、信息公开,提高停车管理的效率,最终为百姓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