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中将霾列为气象灾害。一些学者对此质疑,认为霾的本质是人为污染,将霾列为属于自然灾害范畴的气象灾害,偏离了气象灾害范畴,还将产生污染者可以“依法脱责”等问题。
目前,这一立法草案仍未最终通过。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表示,条例不是给某一个部门立法,而是结合北京实际情况制定的综合性防灾减灾地方性法规,隐患治理主体责任在政府,将霾列入气象灾害范畴,不改变“政府统筹部门各负其责”的现有治理工作格局。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王自发表示,人为灾害和自然灾害是有明显区别的。霾作为一种人为活动成因为主引起的现象,其化学特性就是表现为污染,影响人体健康。
有观点认为,将霾纳为自然灾害不仅违反科学规律,会混淆概念,还会为霾污染制造者提供一个逃避责任的理由。
记者了解到,国务院发布实施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并没有将霾列入气象灾害。今年5月下旬,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首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第二条将霾列举为气象灾害的一种。随后,“霾算不算气象灾害”就引起社会广泛热议。
11月京津冀优良天数仅三成多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 环境保护部13日通报,今年以来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但11月份部分地区和城市空气质量有所下降,京津冀区域优良天数比例仅为36.9%。其中,北京市11月优良天数比例为43.3%,同比降低3.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