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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对于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部署有何创新?将为生态文明建设带来哪些新变化?从对“政绩观”“获得感”“指挥棒”三个关键词的解读,我们便能了解这个考核办法的深刻含义。
新华社电
政绩观
近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总体上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仍相对滞后,一些地方片面追求GDP增速、发展方式粗放、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仍未有效解决。
此次,《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提出了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共56项评价指标,采用综合指数法测算生成绿色发展指数,衡量地方每年生态文明建设的动态进展,侧重于工作引导。
“办法把中央关于‘不简单以GDP论英雄’的要求落到了实处,突出‘以生态文明建设论英雄’,树立了政绩考核新导向。”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戴彦德说。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转变发展方式。绿色发展正是适应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
“在实践中,许多干部和群众都有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发展和保护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从引导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给出解决这个问题的答案。”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循环经济室主任杨春平说,指标设置中“资源利用”部分的指标权数占总权数的29.3%,在7个一级指标中占比最高,反映出转变生产方式是绿色发展的主要要求。
戴彦德认为,生态文明建设不是抑制发展,而是一种有促有控、调优调强的发展,反映了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办法把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增长质量等纳入综合考核评价,有利于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把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协调发挥资源环境对转型发展的优化保障和约束倒逼作用,推动转变发展方式取得切实成效。
获得感
当前,以雾霾为代表的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
杨春平介绍,《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引入公众对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指标,以体现人民群众对绿色发展的获得感,引导全社会树立良好生态环境是公平的公共产品、普惠的民生福祉的新理念。
同时,《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明确了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评价结果、公众满意程度、生态环境事件等5个方面、共23项考核目标。特别是,在目标赋分上,对生态环境保护等体现人民获得感的部分赋予较高分值。
“办法把以人为本作为评价考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公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既让人民群众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中有更大的发言权,也保证了评价考核结果与群众切实感受相一致,增强了评价考核结果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对引导全社会共同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戴彦德说。
指挥棒
根据办法,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省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等级为优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生态环境损害明显、责任事件多发地区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含已经调离、提拔、退休的),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说,采取评价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重在约束、评价重在引导,可以各有侧重地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同时强化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省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
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体现“奖惩并举”。
“评价考核结果的应用,是整个评价考核工作的关键所在,是推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挥棒’。”北京大学城市环境学院教授王学军说,希望借办法实施的东风,改变过去单一依靠经济增长来评判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政绩的做法,让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真正发挥作用。
王学军说,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贵在坚持。切忌一阵风、搞运动的做法。要确保评价考核工作一以贯之、客观公正、依规有序开展,确保评价考核结果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