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微信、QQ等即时性通讯工具已深入到工作和生活中。不过,有人用微信交流,有人却动起了“歪脑筋”——用微信招嫖。近期,镇江润州公安分局蒋乔派出所陆续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利用微信、QQ等进行网络招嫖,于是加强了对辖区此类案件的查处。1月9日凌晨,在当地某宾馆,蒋乔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了正在卖淫嫖娼的张某(女)、洪某(男)。
经查,张某系湖北人,今年才20岁,因为父母离异,家庭困难,她受老乡蛊惑来到镇江,1月9日,是她第一次尝试利用微信招嫖从事卖淫活动。
据张某交待,招嫖前,她先将自己的微信名和头像换成比较风骚的那种类型,然后搜附近的人,看到是否有意中人上钩,一旦对方加了微信后,她就向对方发送一条广告,直接在微信上跟客人谈好价格后就上门“服务”,每次价格为600元。不想第一次交易就被抓了。
警方表示,张某、洪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张某、洪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