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胎基地”合法性引质疑
陈帅同告诉澎湃新闻,该院龙凤胎基地从2011年开始筹备,2015年已经在国家工商总局正式获得注册。据他所知,这是全国唯一一家注册成功的“龙凤胎基地”商标。
但这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因为“龙凤胎基地”听起来是培育龙凤胎的,在国家明令禁止胎儿性别选择和性别鉴定的今天,培育“龙凤胎”就相当于帮助受孕者进行胎儿性别选择。如此说来,这一基地如何能够通过工商局注册?
澎湃新闻记者通过查询,该“龙凤胎基地”的确在2015年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审核注册。
陈帅同还向澎湃新闻透露,他们医院在申请注册“龙凤胎基地”商标时,也经历了一波三折。其中一点是,“很多声音,个别专家对这个名词很排斥,他们觉得这个是胡说八道。”
澎湃新闻记者咨询了国内一家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业务人员,该人员表示,只要符合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审查标准》,就可以通过审核。
根据《商标审查标准》的第九条和第十条,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
但是“龙凤胎基地”是否符合上述条文,则离不开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查人员的主观判断。“龙凤胎基地从字面上来看,没对社会有什么危害。”国内一家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业务人员表示。
尽管如此,国内一些公立医院向澎湃新闻明确表示,类似上述“龙凤胎基地”在国内大型正规医院是绝对不允许存在的。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宣传处施姓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明确禁止行无医学指征的性别筛选,“所有国内正规医院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生殖中心都不会去做的”。
此外,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相关负责人也表达了类似观点。
对此,南京这家民营医院的负责人陈帅同并不认同,“我们是帮助提高概率,不一定保证就百分之百怀上龙凤胎。而性别筛选是百分之百的,这是两个概念,不一样的。”
专家:培育“龙凤胎”在功利主义和法律原则上有矛盾
针对上述争议,中国社科院人口所副研究员李小平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法律禁止通过堕胎、B超等方式选择胎儿性别或鉴定胎儿性别,但没有说不能培育指定性别的胎儿。因此,“研究培育龙凤胎是法律空白”。而一旦是空白,“就很难说到底可不可以做”。
事实上,李小平认为,从矫正性别比上来说,培育龙凤胎不一定是坏事,“因为一男一女对性别失衡不造成危害,反而可以减少一些因想生男孩而打掉腹中女胎的行为。”
但从法律严肃上讲,又会产生一些间接后果,“既然禁止性别选择,培育龙凤胎就是一种性别选择,它合法了,就等于承认性别选择合法。”“这就是功利主义和法律原则上的矛盾。”李小平说。
基于上述分析,李小平觉得,之所以有“龙凤胎基地”,一个是目前中国社会有这样的需求,由于生男偏好的思想,在计划生育限制下,尽管开放二胎,但一些没生中男孩的人总是不甘心,培育“龙凤胎”正好能保证生中男孩。
李小平对澎湃新闻称,提供这种服务的机构,有利益动机和追求。而且,“龙凤胎基地”至少从表面上看对国家政策是无损的。上述因素,使得“龙凤胎基地”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