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讲“义气”,不惜为他人的犯罪行为“顶包”,结果却双双触犯刑法,兄弟二人也反目成仇。近日,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黄华、王三提起公诉。
据扬中市人民检察院1月11日介绍,王三在扬中市开了一家网吧,怎奈生意惨淡。为增加收入,王三在网吧里安排了一个小房间作为电子游戏室,房中摆放了几台赌博机供他人赌博,从中非法获利并让好友黄华到自己网吧上班——一个月3000元,专门负责给玩赌博游戏机的客人提供相关服务。
这两人商议:如果公安机关查获这个赌博游戏室,就让黄华到公安机关“顶包”,说这游戏室是他开的,每个月再给他另外开2000元的“顶包费”。
黄华想想为了兄弟,自己还有钱可以拿,就答应下来。
然而,好景不长,电子游戏室开了一个多月就被公安机关查获,黄华按照事先约定到公安机关“投案”,侦查机关也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发现本案疑点重重,例如:黄华作为赌博游戏室的老板,居然不知道游戏室里摆了几台赌博机;与服务员赵四的证言相矛盾。于是,承办人在讯问黄华时加大讯问力度,寻找突破口,并且告知他顶替别人承担刑事责任也是一种犯罪行为。
经过承办人教育,黄华最终供述出自己只是替他人顶包,游戏室的老板是网吧老板王三。
最终,扬中市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王三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黄华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涉案人员均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