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上午,这样广陵警方就文昌中路男子扬言跳楼事件再次发布通报:
2017年1月18日,广陵公安分局汶河派出所成功处置一起因劳资纠纷引起的扬言跳楼自杀事件。经公安、消防等部门积极工作,扬言跳楼自杀男子吉某于当日下午4时许被成功解救。吉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处以五日行政拘留。广陵警方再次提醒:维权必须通过合法途径,法律底线触碰不得!对釆取极端行为表达诉求、违反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必将严厉查处!
【此前报道】
1月18日晚上7点,广陵警方就文昌中路男子扬言跳楼事件发布通报:
2017年1月18日10时左右,汶河派出所接110指令称:文昌中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三楼有人扬言跳楼。接报后,广陵公安联合消防部门迅速赶赴事发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男子坐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三楼屋檐边缘,情绪十分激动。通过交流得知,男子姓吉,淮安人,因其在扬州某公司违反工作规定被开除后,要求赔偿事宜未果。
警方耐心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制教育,最终吉某打消自杀念头,顺利被带离危险区域。目前,警方正在对事件做进一步处理。
警方提醒:公民维权必须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切忌不可以身试法。对以极端方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查实后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