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小方)昨天,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管理办法。教育部规定清华大学等53所试点高校(其中我省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共7所)艺术团可在全国范围内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
各高校招生简章在2月底前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本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参加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具有音乐、舞蹈、戏剧艺术特长,符合拟报考高校高水平艺术团要求,可以参加有关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的报名,并按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凭本人身份证及文艺调演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自行向拟报考高校报名。
江苏省2017年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专业测试工作由招生高校自主进行。
在专业测试中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经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且参加了普通高考和学业水平测试的考生,各招生高校可根据考生的高考志愿,按以下规定择优录取:专业测试达到合格等级、高考文化分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相关高校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除个别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上述要求的考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其志愿向相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对于少数专业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此外,2018年起,已开设有艺术类专业的试点高校不再单独招收相应专业项目的高水平艺术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