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商报》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微博称,其妹妹在成都市金堂县福兴中学读初一,这学期刚开学时,班主任就要求班上同学每人交100到200元保证金,保证学习不下降,如果犯错或者下降就扣钱,一般“交100,不好管的交200元。”
17日下午,记者赶到事发的金堂县福兴中学了解此事。该班班主任肖老师表示,确实收了这笔费用,但并非老师要求收取。“是学生主动提出交纳保证金,用于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且在开学时一一告知家长,家长也同意。”对于此事,金堂县教育局回应称,目前,班主任已经将收取的2660元全部退还给学生,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对这名老师进行调查,并将严肃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