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扬州市江都区80后男子李某却不知悔改。从2008年到2016年他曾五次因盗窃获刑。可即便是在服刑期间,李某还是不能安分守己。最终,第六次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李某今年33岁,从2008年到2016年他曾五次因盗窃获刑,其中仅2016年就两次被判拘役。去年6月,李某在江都看守所羁押期间认识了同监室的周某,李某自诩有关系可以帮对方办理取保候审,取得了周某的信任。
李某计划在出狱后以此为由找周某家属骗钱,但又担心对方不会轻信,于是他还特意让周某写了封信寄回家嘱咐家人。
去年8月19日,也就是李某刑满释放当天,他就迫不及待地拿着由周某书写的纸条找到了周某家,就这样把对方给忽悠了,成功骗得周某家属的2万元钱。而周某仍被关在班房,并没有被取保候审。
2万元钱不到一个月就被李某挥霍一空,于是李某又重操旧业干起了盗窃的勾当,表面上他自称是二手车生意人,实则是在江都城区流窜偷车销赃。
他流窜于江都的开放式小区,盗取的都是新电瓶车,大约一共10辆,他以每辆400~500元的价格卖出,一共卖了5000元左右,这笔钱也被他吃喝挥霍掉了。
后来,在一次盗窃中当场被巡逻人员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和盗窃罪。加上他有多次前科,属于累犯的情节,所以要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犯诈骗罪、盗窃罪,两罪并罚处有期徒刑两年、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