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到手未满五月被吊销 原来她吸食了冰毒还开车
苏报讯(记者 邹强)一名女子吸食冰毒后驾车被民警查获,驾驶证被吊销,还面临罚款一千元和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近日,张家港市公安局程墩卡口中队民警正在苏虞张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一名小轿车女司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这名女司机面对民警检查,眼神躲躲闪闪,用各种借口不愿交出驾驶证给民警核实。后在民警的一再要求下,女司机掏了半天,总算交出了身份证。这名司机姓王,今年33岁,是湖南人,经查曾经有吸食毒品的前科。于是,民警立刻对王某进行了尿检,结果呈阳性。在证据面前,王某只得承认自己在一星期前吸食过冰毒。
调查发现,王某去年10月刚考到驾驶证,目前仍处于实习期。民警表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第六款之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