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安全生产隐患,群众监督举报是有效的措施,可若是等群众举报,企业付出的成本必将更加大,有些企业还不如自己先检查和改正。
3月7日起,《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正式开始施行。
相比我市此前试行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新办法不仅扩充了举报奖励的情形,而且在举报奖励额度上大大提高: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违法违规行为、事故、事故隐患的,最高可奖励5万元。并且,如果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额度不受规定限制。可以想见,这一办法的出台将极大地调动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而且更加有利于在安全生产中,实现“联防联控”。
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群众的作用不可少。以群众的监督举报,促使各行各业拧紧“安全阀”,由此说,群众监督举报起着“利剑”的作用。我们很多企业也不妨想一想,伴随着新办法的正式施行,企业如何作为?
目前,我市的很多企业狠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不断减少,伤亡人数不断下降。可是在现实中,也不排除有些企业对于安全生产还没有摆到应有的位置,在生产中还存在着对员工培训不够,没有安装安全设施,没有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等情况。对此,杜绝这些隐患,群众监督举报当然是有效的措施,可若是等群众举报,企业付出的成本必将更加大。因此,有些企业还不如自己先检查和改正。
安全检查重在实和细。在具体工作中,检查每一个工作流程和制度,并让每一个职工心中都有根“弦”,坚持安全生产;配备安全设施,对危险源登记建档、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等。并且,使这些工作经常化、时时搞,如此才能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如今,苏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新办法已正式施行,以此为契机,“倒逼”自己在生产上更加规范,并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再上“新台阶”。最后得益的,还是企业自己,有些企业目前最需要的就是干。
□王鲁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