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 要能定准位长才干
□赵志浩
不久前,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内容涉及到诸多方面,其中在鼓励学生创新创业方面规定: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入学后也可以申请休学开展创业,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的相关经历和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我国自从1999年全国高校开始扩招以来,每年毕业的大学生呈几何级数增长,去年毕业生人数达765万人,再创历史新高。在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经济增长对于就业的拉动作用逐步减小,部分行业出现就业需求缩减,劳动力供求矛盾日益凸现。就业是民生之本,目前每年高校毕业的大学生差不多占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的一半多,就业任务非常繁重。
目前,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问题,出台多种方针政策。以苏州为例,苏州市出台了多项针对大学生就业的措施,包括在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等方面,这些具体措施同中央有关的政策文件相匹配。截至2016年底,苏州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达98.52%,并且有相当多的外地大学生来苏就业。
同以往相比,大学生就业有着更多的不确定因素。面对就业市场的不利局面,笔者认为,大学生就业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放下身段,认清当前就业市场发展趋势。大学生自身定位普遍偏高,认为留在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和机关事业单位、
大型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才能实现其价值。但鉴于每年毕业的大学生人数越来越多,并且当前我国社会所能提供给大学生的就业工作岗位相比往年有所减退的实际情况,大学生们应放下身段,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多积累工作经验,先上岗再换岗,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第二,准确定位,认清自身就业能力和素质。在实际的学习过程中,不少大学生往往对专业知识缺乏更高层次的追求,偏重死记硬背,缺乏真正有意识理解和运用能力的培养。大学生应认清自身就业的能力和素质,针对自己的特长,在就业市场上寻找到自己的位置。就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而言,其实也不是每个学生都具有创新创业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是每个学生都适合创新创业,这就要求大学生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第三,重视实践,接触基层增长才干。许多高校专业设置陈旧,理论性过强,社会没有相应的需求或需求量较小,毕业生数量过大。当今用人单位不仅要求大学毕业生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还要求其具备适应社会和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各种综合能力与素质,大学生在大学学习过程中,往往较重视理论知识而轻视实践运用能力的培养,就业时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这就要求大学生加强积累实际工作经验,多接触基层多实习,从而增长自己的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