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张帅 通讯员冯芸倩)太仓一男子在没有告知家里任何人的情况下就离家出走,几年间如同人间蒸发。妻子多次寻夫无果,无奈之下起诉到太仓法院请求离婚。日前,太仓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王女士和丈夫林某都是太仓人,200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王女士称,林某曾经两次出轨,双方吵闹过,但考虑到孩子年幼,夫妻俩没有离婚,依然生活在一起。2013年的一天,林某出门后再也没有回家。王女士以为是丈夫一时生气,出去几天就会回来的。但是数月过去了,林某依旧没有回家。王女士与公婆去公安机关报警,但寻人无果。林某出走后,再没联系过家人,音讯全无。林某离家出走2年后,王女士心灰意冷,诉至太仓法院要求离婚,被法院驳回。
去年,王女士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请。林某的父母告诉法官,林某确实音讯全无,王某作为儿媳妇对老两口也很孝顺,他们表示,儿媳妇要求与儿子离婚,他们能够理解。
太仓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条件。林某离家出走多年至今未归,没有承担起相应的家庭责任,更无法培养和维护夫妻感情。综合考虑王某起诉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确认两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王某请求离婚的理由成立,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