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撞上而亡 车主要赔偿吗
本报讯(记者 李渊 通讯员 李远 陶敬渊)货车临时停靠在路边,一辆无牌机动车自己撞了上来,造成机动车主身亡。这停靠的货车主要负责任吗?
对于这起“车祸”,货车主张某万分委屈,他陈述自己是做货运生意的,因近年生意不好,为节约成本,就未购买商业险。根据当时证据,对方身亡车主驾驶的是无牌机动车,而且车前照明灯不符合技术规范,而且为自身观察不仔细追尾了张某的货车,导致身亡,交警认定:身亡车主负事故主要责任,而张某在雨天夜间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负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死亡车主家属将张某告上法院,要求张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合计40余万元。最终,经过承办法官多次协调,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原告11万元,张某赔付原告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