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安部门开展“放心行动” 全年案件查办率要达2.5%以上
整治重点
●食用农产品●畜禽水产品●桶装饮用水●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糕点●“餐桌污染”●网络订餐●餐饮溯源●小餐饮提升●农村食品安全
苏报讯(记者 张甜甜)昨天,市食安委印发了2017年苏州市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工作方案,将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行动”,针对群众关切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明确全年案件查办率(案件数/监管本底数)达到2.5%以上,今年将开展11项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放心行动”工作方案,今年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以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学校及其周边、食品交易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对象,以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学校开学以及季节性消费为重点时段,以粮油、蔬菜、畜禽水产品、乳制品等及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品种等为重点品种,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放心行动”专项整治。重点开展食用农产品、畜禽水产品、桶装饮用水、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11项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同时要求各市、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年度食品安全“放心行动”整治计划,及时开展各项整治工作。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问题发现率,排查和打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要将排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作为整治重点,及时研究监管对策,切实予以解决。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故意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的,要依法从重处罚。进一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实现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我市继续把案件查办率作为食品安全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