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大秋)从4月开始,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百日行动,以健全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和改善城市市容面貌为主要内容。昨日,苏州市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百日行动动员大会召开。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李亚平,副市长李京生出席会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环境治理工作。在抓好城建“大项目”的同时始终不忘群众“身边事”,以“共建美丽新苏州、同享美好新生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和“城市环境大家管、市容秩序大提升”五项治理等工作为主线,积极做好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小游园、公厕等整治提升工作,让群众看到身边的变化、享受到触手可及的便利。城市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是,城市环境治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内环高架沿线、背街小巷、无物管小区等环境薄弱区域,存在相当比例的脏乱差现象;农贸市场周边、景区门口占道经营、小摊小贩屡禁不绝;道路交通秩序有待规范,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问题突出;部分建筑工地管理不规范,粉尘超标、渣土管理不到位。这些城市管理“顽症”,影响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破坏市容环境,损害城市形象,与城市文明格格不入。
李亚平指出,从4月开始,苏州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百日行动,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总体要求,对照“更有序 更安全 更干净”目标,把其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和省优秀管理城市的重要抓手来推动,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全面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精准整治,共同发力,巩固成果,常态长效。
根据方案,百日行动从4月启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为动员部署、排查梳理阶段,深入排查梳理在十大整治方面的突出问题,确定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对象。5月1日-8月8日为集中整治、全面治理阶段,通过立项督办、挂图作战等形式,集中攻坚突出问题,确保提高整治成效。8月8日-9月30日为总结考核验收阶段,各地对辖区整治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市政府对整治工作实行全面督查,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
另外,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市纪委监察等部门,建立专门的督查和通报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督查和考核。要严格奖惩问责,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对失职渎职、行动迟缓、工作不力,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将“百日行动”工作情况列入机关和单位的年度效能考核,考核工作既坚持完成的数量和时间标准,又坚持完成的质量和效益标准。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对本辖区百日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考核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