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晨民)昨天,苏州市检察院举行检察开放日,同时向社会各界展示苏州检察机关惩防职务犯罪工作新成效。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苏州已连续多年未发生贪官犯罪后潜逃案件。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朱晓局长介绍,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职能,坚持“打虎、拍蝇、猎狐(追逃)”同步推进。在2014年以来的三年多时间内,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28件469人,其中20万元以上到案人数150人,占32%;科处级及以上案件人数135人,占28.8%;在开展国际追逃追赃行动中,成功抓获5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并已连续多年未发生贪官犯罪后潜逃案件。
据介绍,近三年来,共查办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23人,占查办案件总人数的90%以上,特别是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环境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71人,其中孙锦泉受贿案、孙林夫受贿案、褚志愿受贿案等大案要案社会影响较大。
朱晓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专职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始终把办案作为打开群众心结、化解社会矛盾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对每一起举报线索都认真受理、认真调查、认真答复;对群众信访较多的问题及时进行排摸,对可能构成犯罪的,优先侦查,优先办结,优先保障;开通12309举报电话、网上密码举报平台,构建了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从而为加大反腐力度、扩大办案规模,查办大案要案、打击重点领域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