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8讯(记者冷凝)为苏州质量树立企业标杆,据市质监局消息,2017年度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已正式开展。申报工作即日启动,至7月31日止。
“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去年,修订完善的《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已正式印发,在评定数量和种类、申报组织的条件要求、评奖环节、相关组织“准入门槛”方面等进行了调整完善。譬如,市长质量奖数量由每年评出不超过3家改为不超过5家,仍按原办法每家奖励100万元;同时增设质量管理优秀奖,每年评出不超过10家,各奖励20万元。
今年的申报对象包括: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并居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或组织。申报以企业自愿申请为原则,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或者市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对照申报条件,初审并推荐农业、工业、服务业或其他类型申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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