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5 日上午,连云港市灌南县田楼镇浦二庄村村民陈克芳在离家不远的河边发现一只长相凶猛的"怪鸟",后经上网比对,发现竟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面对老人的"不祥之鸟应该除掉"的说法,陈克芳和丈夫当场进行反驳,并最终将猫头鹰放归大自然。
陈克芳和她捡到的猫头鹰。 通讯员 王华 摄
据陈克芳介绍,14 日下午 4 时许,她到离家 1 公里远的池塘边打芦苇叶包粽子,在沿着堰埂返回时,忽然被脚下的怪声吓住了,低头一看,发现一只"怪鸟"趴在堰埂上,瞪着圆圆的眼睛看着她,陈克芳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鸟,虽然有点害怕,但她还是低下头看了看,发生鸟因为脚被一根白线绕住无法脱身,于是,陈克芳立即展开施救,小心翼翼的将白线解开后,"怪鸟"并没有飞走,担心其受伤再遭伤害,陈克芳就将其带回了家。
听说陈克芳捕获"怪鸟"的消息后,周围邻居纷纷前来观看。丈夫陈万能根据怪鸟的形状通过网上搜索进行图片对比,最终确定这只"怪鸟"是一只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这类动物主要分布在我国的北方,多生活在淮河流域和洪泽湖湿地,栖息于树上,在城区分布较少,属于夜行动物,昼伏夜出。
"这家伙长相凶猛,叫声凄惨,是不祥之鸟,留着是祸害,必须除掉!"陈家的老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对此,陈克芳当场进行反驳,"我们已经在网上查过了,猫头鹰是专门吃老鼠的,而且是国家保护动物,一旦打死了就犯法了,要坐牢的。"
15 日上午 8 时许,陈克芳和丈夫陈万能安排好家务以后,专门来到离家 600 米远的田野里,将猫头鹰重新放飞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