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完善纪检监察目 标管理综合评估办法
苏报讯(驻吴江首席记者 黄亮 通讯员 吴纪宣)为着力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落实监督责任,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细落小、抓实抓好,今年,吴江区纪委进一步完善《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综合评估办法》,实行差异化分类量化考核,区镇涉及24项指标,机关(国企)单位涉及20项指标,督促其明确主攻方向,抓住工作重点,深耕“责任田”。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评估办法”新增了开展谈话函询的次数要求,细化了规范执纪审查、强化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考核,切实发挥考评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导向作用,增强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自觉性。
同时,“评估办法”把纪检干部“打铁自身硬”列为考核重点。比如,对未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不开展内部风险排查工作的;未出台相关防控措施的;不开展无问题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工作的情形将进行扣分,倒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规范,对综合评估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的将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