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记者18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偷税骗税的企业面临着被“拉黑”的惩罚,截至2017年6月末,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4606件,失信企业将受到阻止欠税人出境等多种限制。
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制度起始于2014年,是指对达到一定涉案金额的偷税和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等8类税收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布。一旦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企业将受到多种限制,包括阻止欠税人出境、被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被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