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由戴小姐提供。图片由戴小姐提供。
早8点记者 玉柚
外出就餐最糟心的事莫过于吃到变质的食品,戴小姐近日就在老字号“朱鸿兴”观前店遇到了这种情况:连续吃的两笼水晶包质量都有问题,店家却没有给任何说法。那么,真实情况究竟是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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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包确实存在问题
戴小姐通过朋友推荐来到朱鸿兴(观前店)就餐,不料第一次端来的水晶包的肉馅偏苦,戴小姐怀疑包子的质量有问题,于是和服务员协商更换一笼包子。不料,第二次端上来的水晶包,一口咬下去,里面竟然还有未融化完全的冰块。“连吃两次都有问题,连吃的兴致都没有了。要求退钱,可店家却没有给任何说法”。
根据戴小姐提供的情况,小8来到位于姑苏区宫巷的该店。该店店长张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当日他就在现场,水晶包确实存在问题,“第一笼之所以是苦的,是因为蒸得过头了;第二笼由于蒸的时间不到,所以没有蒸透。”张先生还表示,只要在保质期之内,食材就会被反复加工,所以面点师傅也不能完全记得每一只包子被蒸了几次,蒸了多久。“在这样的情况下,客人吃到变味的食物很正常,就像客人会在饭菜里吃到头发一样,这种都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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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江苏兰创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媛告诉小8,常温状态下,包子、菜品的保持期一般不超过24小时,尤其在夏天会更短,存放时间过长会存在滋生细菌过多、食品腐败变质、亚硝酸盐过高等问题。依据《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或者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若消费者遇到餐饮服务提供者有违反法律规定、销售可能过期食品、食品卫生存在问题等情况,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也可拨打12315消费者服务热线进行投诉。《食品安全法》规定,对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赔偿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