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江苏省“人才新政”26条、苏州“人才新政”40条等上级人才政策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人才优先发展塑造新一轮发展优势,日前,市委、市政府结合常熟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聚焦科技“双创”人才,重点围绕实施“双创”人才引进培养政策、打造“双创”载体平台、完善“双创”人才扶持体系、构建“双创”人才发展生态四个方面,进一步激发全市创新创业活力。
人才引进培养政策更加聚焦产业
《意见》围绕全市“3+5”产业发展方向,进一步突出了“高精尖缺”导向、聚焦产业细分领域,重点支持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产业引领力的“双创”人才。在保持对“双创”领军人才项目资助最高400万元现行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聚焦产业细分领域。《意见》推出了对通过验收的领军人才项目择优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的再支持升级政策,加大“后补助”力度,助力“双创”人才企业扎根常熟、做大做强。此外,对培养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期创新类)特聘专家、“万人计划”“双创”领军人才的企业,也将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另一方面,《意见》提出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发展核心技术需求,积极引进能够引领和推动我市产业跨越发展的重大“双创”团队,至2020年,力争培育入选江苏省“双创团队”和姑苏重大创新团队1至3个。对入选姑苏重大创新团队的,统筹财政资金和产业升级基金,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项目综合扶持,并给予引才单位100万元奖励。同时,拓宽招才引智国际化视野,落实“海鸥计划”,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各类主体多渠道引进外国专家,给予引才单位最高50万元的补贴。鼓励跨国公司在常熟建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或与我市企业共建实验室和研究院等人才培养基地,吸引更多国际化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人才项目给予一定资助。
“双创”载体平台提高承载能力
《意见》明确,今后我市将聚焦产业、集聚人才,加快推进重点园区载体建设,着力打造特色产业集聚区,推动全市各板块差异化发展。着力提升企业研发和创新能力,为引进高端人才及其发展提供支撑。对新建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站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资助。对进站并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后给予12万元的科研资助和生活补贴。对出站留常工作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12万元薪酬补贴,增强博士后来常带动企业创新、落户发展的吸引力。
《意见》明确,我市还将进一步完善校地合作机制,瞄准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学会等单位,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导入创新资源要素。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在常熟转化。
“双创”人才扶持体系更加贴近需求
《意见》明确了对创新创业的科技金融支持、产业基金引导、产业配套支撑、产品营销扶持等支持政策。进一步强化科技金融支持,鼓励天使投资机构投资我市初创期“双创计划”人才创业公司,按实际投资额给予最高15%、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的补贴。对天使投资机构完成投资三年内发生投资损失的,按首轮投资实际发生损失额最高20%、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给予风险补偿。
我市将建立首期5亿元的“双创”人才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双创”人才项目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推动人才项目资助多元化。同时,鼓励本土企业、人才企业加强合作,增强企业协同效应,提升产业链竞争力,加大领军人才企业创新产品本地推广力度。对非政府采购中我市企业首次采购“双创”人才企业创新产品,给予采购单位实际采购价10%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首购补贴。
“双创”人才发展生态更具竞争优势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人才服务社会化、重点人才精准服务、落实生活待遇等相关措施。一方面,加强人才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一站式”人才服务中心建设,整合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和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资源,为“双创”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项目路演、融资对接、业务办理等服务,对人才企业购买(使用)科技咨询、技术交易等专业化服务以创新券形式给予补贴;另一方面,精准服务重点“双创”人才,主要是以精准服务百名高端潜质人才工程为抓手,促进人才发展提升,扶持项目做大做强,带动相关领域人才梯队建设。在人才生活待遇保障方面,我市也将继续落实住房安家、子女入学、医疗健康等相关政策,免去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