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不到位 停止供气!
苏报讯(苏报融媒记者 方方)近期我市各相关部门对燃气使用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督查,根据市住建局发布的检查情况通报,虽然各地燃气管理部门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入户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宣传,用气安全得到加强,但一些企业特别是餐饮用户,对用气安全情况仍然不到位。
部分经营企业没有按照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要求,全面实现只充装企业自有气瓶,气瓶充装、配送和用户信息管理系统不健全、不完整。太仓市苏创液化气公司、吴中区燃气有限公司、吴中区三高邦建液化气公司部分钢瓶二维码不能真实反映充装情况。
检查中发现,餐饮用户用气安全情况不容乐观,很大一部分餐饮场所不能满足《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全检查存在流于形式仍旧向其供气的情况。相城区东洋大酒店储瓶间液化气钢瓶超量存放,无泄漏报警装置,且储瓶间下方是污水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姑苏区朱新年点心店液化气瓶组气化间气瓶超量存放,无泄漏报警装置;苏州泰华燃气有限公司违反相关规定,对气化间至厨房连接硬管用镀锌管安装,且有多处螺纹接头,连接软管未采用金属波纹管,严重违反规范要求;昆山市同丰西路重庆酸菜鱼餐馆,供气单位未及时进行入户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其用气操作人员没有接受相关安全教育培训。
不仅如此,用户特别是餐饮用户普遍存在用气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不够的情况,尤其是瓶装燃气餐饮用户,不清楚安全用气基本知识,不掌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处置方法;用气场所普遍较小,气瓶间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所用燃气灶具大多无熄火保护装置,连接软管、阀门污垢较重;不能准确说出供气单位名称,甚至对安全检查提出的整治要求还很抵触,认为影响了饭店经营。
为全面遏制各类安全隐患,苏州市住建局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结合专项检查和百日执法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制度,特别是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坚决做到一企一瓶、一瓶一码,只能充装企业自有气瓶;建立从气瓶充装——供应站——送气工——用户的各个流转环节的全程信息管理;做好燃气安全生产、安全供应和用户入户安全检查宣传教育;新增餐饮用户供气前,应检查是否符合《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不符合用气基本安全要求的餐饮用户不得供气。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使用合格正规的气源、气瓶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与正规的燃气经营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自觉接受供气企业的技术指导和相关部门的检查。对拒不整改或采取措施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用气的,应坚决停止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