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方)从今年10月下旬开始,为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苏州全市将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专项督查活动。
本次督查范围包括苏州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别是住宅工程(含农民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项目。主要针对在建工程参建主体市场行为情况、在建工程参建各方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情况等全面督查。
如在督查在建工程参建各方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情况中,除了检查参建各方主体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还将重点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施工试验报告、质量验收记录等。重点检查是否按设计要求使用预拌砂浆,是否存在使用“瘦身钢筋”、“地条钢”、“问题电缆”及被淘汰、不合格的砖瓦等。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中,督查组将重点检查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模板支撑、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和起重机械拆装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