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苏报融媒记者 杨帆)昨天,苏州不少银行把首次及首套房贷最低利率从去年底的基准上浮10%调整到了上浮15%,个别银行还保有基准上浮10%的政策,但均表示会根据市场情况、客户评级等进行调整。
从各家银行的反馈信息看,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江苏银行目前还保持着首次贷款及首套房贷款最低执行利率为基准上浮10%的政策,但均表示会根据市场情况、客户评级情况等逐步调整。建设银行目前采取的是一手房、二手房区别对待的政策,其中,二手房的“首贷首套”已全面上调至基准上浮15%,一手房分区域实施,目前太仓、昆山等的建行已将“首贷首套”上调至基准上浮15%,后期也会根据市场情况等进一步调整。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渤海银行、民生银行等已实行“首贷首套”利率基准上浮15%的政策,招商银行也将在今天跟进执行。此外,兴业银行在去年10月就明确首次贷款及首套房贷款最低执行利率基准上浮15%,此次并未有进一步调整,宁波银行等则表示目前不办理房贷业务。
采访中,记者发现,根据市场情况,根据客户职业和收入情况、征信和过往记录情况、婚姻和房屋持有情况、金融资产情况和风险状况,或者是根据前来办理房贷的购房者购买的住房的情况执行差别化的房贷政策几乎是所有银行统一的做法,不管是尚未上调利率的还是已经上调利率的,在政策执行中均提及了后期进一步调整的可能性。
2017年是房贷利率“节节高升”的一年,房贷收紧的市场趋势鲜明。从4月开始,一年中先后上调了5次。其中,4月5日起,大多数银行对新受理的首套(含首次)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优惠定价底线从原来的0.9倍(含)基准利率上升为0.95倍(含)基准利率。进入5月,房贷市场进一步收紧,不少银行明确对新受理的首套(含首次)个人住房贷款实行基准利率,没有了九五折优惠。7月底,工、农、中、建四大行等对新受理的首套(含首次)个人住房贷款,实行利率定价底线为1.05倍(含)基准利率的做法,基准利率正式成为过去时。8月下旬,伴随着农行、工行将对新受理的首套(含首次)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底线提升为1.1倍(含)基准利率,很多银行逐步跟进,至10月后,1.1倍已成为普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