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城苏州网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颁布实施三周年了。3月1日,苏州航道部门在桂花公园举行了普法宣传活动暨航道发展成果展。
改革开放以来,京杭运河苏州市区段共进行三次大规模整治:1987年至1992年,为解决运河通过环城河对城市建设、沿线环境、文物等不利影响,省市筹资 8000余万元,在苏州城西、城南横塘至宝带桥按四级航道标准开凿新运河;1992年至1998年,投资7 亿元对运河其他未达四级标准的航段由五级升至四级标准,运河全线通航500吨级船舶;2007年至 2017年,为适应运河船舶大型化、标准化和水运交通大发展的形势,部、省投资15 亿元、苏州市拆迁配套20亿元对运河苏州市区段再次升级改造,同步进行沿岸绿化环境建设,航道通行1000吨船舶,达到三级标准。
在整治过程中采取了针对性保护措施 :对文昌阁和横塘驿站坍塌护岸进行了基础加固,对寒山寺 、宝带桥等航道中心线进行了调整,对吴门桥、觅渡桥等古迹加以保护,最大程度还原了文物的历史风貌。
据苏州市航道管理处副处陈广杰 介绍,《航道法》颁布实施填补了航道治理的法律空白,"依法治航"进入新时代,苏州水运发展迎来新机遇。《航道法》实施以来,在上级部门及沿线地方政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下,我市航道发展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护岸维修、桥梁改建、航道疏浚、绿化补植等工作全面开展。近三年,累计完成航道建设投资40多亿元,整治航道里程184公里,建成沿江口门船闸2座,新增绿化面积87万平方米,极大改善了沿线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同时,水上服务区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可为过往船舶提供充电、加水、补给等服务,使航道服务水平上了新台阶。
据介绍,苏州市干线航道网规划以三级、四级航道为主骨架,五级航道为补充,构成干支相通、层次分明、通江入湖、连城达港的航道网络。规划至2020年,干线航道规划里程合计871.8公里,其中三级航道409.2公里,四级航道40.3公里,五级航道350.9公里,旅游专用航道71.4公里。通航标准:三级航道可通行1000吨级货船,四级航道可通行500吨级货船,五级航道可通行300吨级货船。(看苏州记者 范浩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