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财政局日前发布消息,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江苏省自2018年2月1日起取消、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本次共取消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出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介绍,这批取消和转出收费项目苏州市共涉及人社等10个部门15个单位,共取消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分别为人社部门收取的劳动能力鉴定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收费、卫生部门收取的卫生监督防疫收费中的(六)菌(毒)科、试剂、标本、实验动物费、安监等部门收取的法定培训费、党校收取的培训费;转出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即汽车过渡费。预计全市每年将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3809.66万元,其中市本级将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753.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