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集体资产租赁存在合同不规范、租期过长、租金收缴滞后等问题,个别行政村还有多年租金未收回问题……”近日,结束了近两周的实地调研,吴中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方伟军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地记着集体“三资”监管调研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乡村工作摆到更加重要位置。4月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全面部署。作为苏州“三农”工作的重点地区,2017年底,吴中区集体总资产达501亿元。集体“三资”监管得好不好,不仅关系到集体资产是否保值增值,群众的利益是否得到维护,更关系到农村基层的政治生态是否风清气正,乡村振兴战略是否能真正落地。
“依法依规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更是基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吴中区纪委将集体“三资”监管摆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高度来思考谋划,全面梳理“三资”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此次调研中,该区纪委发现梳理各类问题30余个,不少问题都指向集体资产出租,其中追缴欠租问题群众反映最为强烈,严重影响基层群众获得感。
今年4月起,吴中区委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集体资产追缴欠租和合同清理工作。区纪委监委积极响应,会同区委农办等部门出台《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追缴欠租和合同清理的工作意见》,开展村级集体租赁专项检查,指导监督租金收缴工作,重点清理没有按合同(协议)履行的或长期拖欠租金、多次催讨无效的租赁合同(协议),并依法追收集体资产,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筑起制度的“篱笆墙”。
其实,早在去年,吴中区一些地方先行先试,在追缴欠租方面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
光福镇的追缴欠租工作起步较早,成效显著。镇纪委积极配合经管部门在实践中总结出“一二三”工作法。即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启动租金清缴专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指定专人负责。规范“两项”制度,制定出台《光福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资产交易、租金收缴等。建立失信名单制度,从源头上遏制租金缴纳失信行为。采取“三类”措施,对短时间内无力交租的单位和个人,签定交租承诺,发放催缴通知书,限定清缴欠租时限。同时做好资料收集,留存证据。对多次催讨且发放律师催缴函无效的、无还款诚意的承租人,在一个月内启动司法诉讼程序。
“通过运用‘一二三’工作法,2017年,我们镇村两级共发放催缴通知88份涉及金额370万元,落实还款承诺22户金额221万元,启动法律诉讼42家金额341万元,强制执行3家金额74万元,有效地防范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流失。”光福镇纪委书记麻琪彬说。
甪直镇则根据“三资”管理的实际情况,每年突出一个管理主题,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分三年逐步提高“三资”管理水平。把2017年确定为集体“三资”管理攻坚年,重点主要放在如何提高租金收缴率的问题上。成立专职收缴小组负责全面催收、划分网格指定专人负责区域催收、采取“一对一,人盯人”负责个别催收;重点对拖欠租金的“钉子户”进行核查备案、逐个“解剖麻雀”,指导各农村集体合理采取“书面催交”、“发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措施,积极追讨被拖欠的租金。经过一年重点攻坚,全镇村级当年租金收缴率达98 %,实际收到历年欠缴租金2014万元,诉讼中的租金212.2万元,占历年应收结欠租金2369万元的94%;其中一个村实现当年度租金收缴率与历年欠租收缴率 “双百”,一个村更是做到了无历年欠租。
“接下来,我们将联合区委农办等职能部门,对追缴欠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吴中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史才林介绍,督查中,区纪委监委将指导各基层纪委加大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力度,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在租金追缴和合同清理工作中弄虚作假、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对发现进展缓慢、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将依纪依规予以问责,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强群众获得感。(苏报融媒通讯员 董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