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药监局日前在官网上发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664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8年第18期)》,其中涉及苏州市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对此,苏州市食药监局近日公布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苏州市桃源三民酒厂生产的二锅头酒45%vol(规格:2.45L/瓶,生产日期:2017-10-06)的风险控制情况:该批二锅头酒45%vol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见检验报告:JS2018MJC0055)。生产者共生产上述产品120桶(计294公斤),货值800元;已销售120桶,共计294公斤;库存0;召回60桶,共计147公斤,未召回的60桶已被该厂下游销售商销售出去无法召回。
苏州市桃源三民酒厂生产的红高粱45%vol(规格:2.45L/瓶,生产日期:2017-02-10)的风险控制情况:该批2.45L/瓶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见检验报告:NO:JS2018MJC0062)。生产者共生产上述产品120桶,共计294公斤,货值800元;已销售120桶,共计294公斤;库存0 ;召回80桶,共计 196公斤,未召回的40桶已被该厂下游销售商销售出去无法召回。
无锡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锡山店销售的标称苏州卤壹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卤猪肚风险控制情况(菌落总数检出值270000CFU/g,280000CFU/g,2200000CFU/g,1300000CFU/g,2100000CFU/g,标准规定n=5,c=2,m=10000,M=100000。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企业生产300袋,共计60公斤,货值4080元。已销售299袋,共计59.8公斤;库存(未销售)1袋,共计0.2公斤。召回7袋,共计1.4公斤。未完全召回原因:已消费完毕。
标称江苏阿里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炒王原味香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核查处置情况:企业生产117箱,共计365.04公斤;货值11484.72元;已全部销售,库存(未销售)0箱,召回0箱。未完全召回原因:因市场终端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原因排查,企业提供了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在产品出厂后因存储、运输条件下控制不当引起过氧化值超标,导致流通环节抽取样品不合格。在送达检验报告时,监管部门依法向该厂下发监督意见书,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不合格食品、立即开展整改自查并采取召回措施,并对该公司仓库中另一批次生炒王原味香瓜子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过氧化值为合格。因企业提供了抽检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可能是在产品出厂后因存储、运输条件下控制不当引起过氧化值超标,导致流通环节抽取样品不合格,监管部门对仓库中另一批次同类产品进行抽检,检验结果过氧化值为合格,因此无充分证据证明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为生产过程中造成,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不予立案。
标称江苏阿里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瓜子(奶香味)(霉菌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核查处置情况:企业生产500箱,共计2250公斤;货值63540元;已全部销售,库存(未销售)0箱,召回0箱。未完全召回原因:因市场终端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原因排查,企业提供了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在产品出厂后因存储、运输条件下控制不当引起霉菌超标,导致流通环节抽取样品不合格。在送达检验报告时,监管部门依法向该厂下发监督意见书,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不合格食品、立即开展整改自查并采取召回措施,并对该公司仓库中另一批次香瓜子(奶香味)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霉菌为合格。因企业提供了抽检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可能是在产品出厂后因存储、运输条件下控制不当引起霉菌超标,导致流通环节抽取样品不合格,监管部门对仓库中另一批次同类产品进行抽检,检验结果霉菌为合格,因此无充分证据证明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为生产过程中造成,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