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心仪对象的投怀送抱,有些人往往会把持不住,谁知对方却另有所图。近日,昆山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艳遇”里的敲诈勒索案。
李强和徐娟是陕西老乡,在昆山打工期间,两人慢慢熟识起来。虽然李强有家室,但是经不住一个人在外寂寞,和徐娟走在了一起。俩人慢慢不满足于打工赚的那点钱,开始动起了歪脑筋。被害人张军是徐娟的工友,平时俩人关系也不错,张军对比较标致的徐娟比较有好感。2017年10月的一天,徐娟趁着休息,约张军外出游玩,张军欣然答应。张军开着车搭载徐娟来到了昆山张浦的某公园附近,徐娟提议下车去草坪坐坐,俩人坐在草坪上,徐娟则有意无意的开始靠近张军。后来徐娟又以刚下过雨、草坪有水为借口,提议俩人回车里坐坐。在张军的车里,徐娟开始主动“投怀送抱”,张军赶到一场“艳遇”到来了。就在徐娟慢慢褪去张军外裤时,车外突然出现了一个男人。这人就是李强,他认定张军对徐娟意图不轨,将张军控制在车里,对其进行了殴打,声称要报警。此时的张军完全慌了神,连连求饶并解释自己并没有恶意,连连求饶。这时李强顺势要求可以“私了”,在他的威逼利诱下,张军被迫通过支付宝转账10000元至李强的账户。事后,张军及时报警,警方将李、徐二人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强、徐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威胁、殴打等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李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徐娟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日常生活中,不管是与陌生人或者是不太熟悉的“朋友”、异性之间的相处都需要留个“心眼”,防止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苏报融媒记者 赵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