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近日出台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其中明确,将生态功能作为苏州农业的首要功能,巩固优化“四个百万亩”产业布局,严格用地审批手续,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全市“四个百万亩”保有量稳定在410万亩左右,其中水稻保有量稳定在110万亩左右。
围绕新一轮太湖治理总体要求,聚焦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出台,旨在优化现代农业功能布局,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强化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提高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到2020年,全市将基本建立绿色农业生产体系,整体成为生态农业示范区,形成“布局合理、资源节约、产出高效、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
意见要求,到2020年,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0%以上。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比例达到55%以上。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削减5%,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农作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面积达90%以上,太湖一级保护区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较2015年削减20%以上。规模畜禽场粪便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全面完成,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制度全面实施。农业节水面积达到60%以上,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30%,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
根据意见,在优化农业功能布局方面,苏州将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与建设;推广池塘生态健康养殖、池塘工业化养殖、养殖尾水净化及循环利用等技术和模式;到2020年,全市新增农业园区面积12万亩、高标准农田面积15万亩、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面积16万亩、蔬菜基地面积3000亩。在质量兴农方面,到2020年,全市每年新增“三品”200个,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水平,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全市新增农业龙头企业16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9000名、认定新型职业农民3600名;全市建成高标准田园小综合体示范基地50个、高标准蔬菜生产示范基地40~50个、美丽生态牧场示范基地15个,建成一批高标准水产养殖示范基地。
意见明确,在绿色农业发展方面,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以上,肥料利用率提高到40%,农作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面积达90%以上,其中太湖一级保护区达到95%,力争设施蔬菜化肥用量减少20%;全市规模经营面积基本完成一遍耕地轮作休耕,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30%,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在产业融合发展方面,到2020年,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副产品加工比值达到58%;全市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达到35亿元;全市各类休闲观光农业营业收入超过35亿元。(苏报融媒记者 邵群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