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驻高新区首席记者 周建越)《苏州高新区“高新贷”实施方案》近日发布施行。“高新贷”由苏州高新区财政局、科创局、金融办携手苏高新创投及相关合作银行,采用“投贷联动”方式,建立银行信贷、风险投资、资产管理、产业并购等方面的金融服务体系,为辖区内具有一定技术优势的早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最高500万元的贷款。
据了解,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初期出资1亿元,并将根据实施情况再扩大到1.5亿元,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合作银行按1比20配套设立20亿元的授信池,并根据实施情况扩大到30亿元,用于发放“高新贷”专项贷款。银行在信贷审批时对入围“高新贷”产品的企业不设收入、利润等财务门槛,对单个企业或项目提供500万元以内的银行信用贷款。苏州高新区财政局、科创局、金融办、苏高新创投及相关专家组成“高新贷”产品决策委员会。在贷款发放等关键环节,由该委员会共同商议确定。
苏州高新区金融办上市工作处处长曾志军表示,“高新贷”将定位于服务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有助于大院大所科技人才走出实验室,将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形成大批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企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