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通过手机发布招聘信息却不会操作,陈女士找到朋友陆某帮忙,没成想此举竟让她账户里凭空少了万余元。近日,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对陆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太仓经营一家店铺的陈女士在使用支付宝时发现登录密码已被人修改,待重新登录后,更是发现自己被人通过手机贷款APP“借”走了11000元。通过仔细比对收款方姓名和电话尾号,陈女士惊讶地发现对方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相处了多年的好友陆某。陈女士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陆某被警方抓获。
据陆某交代,他与陈女士在一次聚餐时都喝了一些酒,后趁陈女士不备拿到了她的手机,通过重置密码的方式登录其支付宝,并将其中的手机贷款APP里的11000元额度全部借出,转到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中。
“我之前通过手机贷款APP贷了好多钱但还不出,于是就想到通过这个方式神不知鬼不觉地搞到钱。”讯问中,陆某向检察官供述道。然而据陈女士介绍,其手机一直都设了屏幕锁,那么陆某又是如何知道她的解锁密码的呢?
原来,今年年初,陈女士曾想在手机APP上发布招工信息,因为不会操作,便把手机交给陆某让其代发,顺带告诉了他自己的手机密码。
言者无意,听者有心,借着帮忙的机会,陆某不仅仔细查看了陈女士的银行卡、支付宝等账户信息,还牢牢记住了她的解锁密码。也正是从那时起,他便打起了陈女士手机的主意,在其身边寻找机会盗取钱财。日前,太仓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苏报融媒记者 顾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