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垃圾分类工作,我市在加强宣传、完善分类标识、加强督查的同时,将提高分类技术,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业主将生活垃圾进行有偿分类投放,实现多方共赢。今天(11月21日),苏州市住建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全市物业行业要积极行动起来,以更高站位强化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苏州是全国首批26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之一。推进垃圾分类,既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也是建设美丽宜居名城的内在要求。去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苏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今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对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市住建部门要求,物业企业要通过公告栏、电子屏、业主微信群、QQ群等媒介推送垃圾分类宣传材料或公益广告,引导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实行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同时,要完善垃圾分类标识。在年底前要实现管理区域内垃圾桶分类标识全覆盖。尚未开展垃圾分类的物业管理区域,要在主出入口附近合适区域设置张贴有“可回收物”标识的垃圾桶,管理区域内其他垃圾桶要合理张贴“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标识,有条件的可以增设“有害垃圾”标识。要做到垃圾桶配有垃圾袋,保持垃圾桶完好整洁。
为提高垃圾分类技术,市住建部门要求,有条件的物管区域,要加强与垃圾分类专业第三方开展合作,利用“互联网+垃圾回收”技术,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业主将生活垃圾进行有偿分类投放,积极推动垃圾分类投放,实现多方共赢。
垃圾分类工作将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的考核内容,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协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协调属地垃圾分类管理机构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书面宣传材料和分类技术指导,并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市住建局将会同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苏报融媒记者 王英 余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