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熟市梅李镇梅南路梅古线路口发生一起二轮电瓶车被混凝土搅拌车碾压的交通事故,路口监控完整的记录了这一惊险一幕。
事发当时,二轮电瓶车和混凝土搅拌车由北向南沿梅南路行驶到梅古线路口时,混凝土搅拌车右转进入梅古线,但是未发现在其右侧有一辆直行的二轮电瓶车,结果将电瓶车碾压而过。庆幸的是,电瓶车驾驶人身手矫健,在被搅拌车碾压前“抽身而出”,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常熟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通过仔细勘察,并调取查看监控录像回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时,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认定混凝土搅拌车驾驶人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混凝土搅拌车、重型自卸货车等大型车辆在转弯时,由于“内轮差”的关系,视野存在盲区,不能及时发现车辆周边的事物,如果距离太近,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因此,为了您的生命安全,交警要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无论您是步行还是驾车,在遇到此类大型车辆,务必远离,切勿靠近!(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通讯员 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