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11月27日,“331”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首例入刑案件在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往居民楼烟道内灌粪、往居民大门墙壁上泼粪以报复举报者的四名被告人因构成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分别判处十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市“331”整治专班组织了各区专班及有关部门人员近50人到场旁听案件审理。
今年8月2日,胥江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锦亭大厦某室门口被人泼粪,怀疑是因之前举报群租现象而遭到“二房东”打击报复。接到报警后,派出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出警并向市“331”专班汇报。
通过一系列工作,警方很快锁定了陈某、王某、薛某、吉某等四名嫌疑人,并于当天把陈某、薛某、吉某三人抓获归案。王某迫于压力,在8月6日来到派出所投案。经查,陈某等四人对各自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交代,四人均为锦亭大厦内的“二房东”,7月25日晚上,四人经过准备后,来锦亭大厦东单元23楼顶层平台,由陈某将一桶粪便倾倒进顶层平台的烟囱管道内,致使该单元各楼层住户厨房间烟道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8月1日晚上,四人将两桶粪便倾倒在锦亭大厦两名住户的大门上和墙壁上。后经鉴定,上述烟道污染物清理和楼道污染物清理的费用共计5227元。案发后,四名被告人已退赔全部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最终,姑苏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被告人吉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