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市审计局对苏州市区(市级、姑苏区、高新区)2017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显示,2017年苏州市区残保金征收收入8724万元,当年支出7667.75万元,在积极实施残疾人就业增收、托底保障、服务普及、社会关爱工程同时,苏州扎实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残保金在助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发挥得越来越明显。
据了解,苏州市区残保金由苏州市地税部门统一征收,其中姑苏区残保金征收缴入苏州市国家金库,高新区残保金征收缴入高新区国家金库,残保金预算由市财政局、市残联共同编制。2017年苏州市区残保金征收收入8724万元, 其中市级(含姑苏区)3994万元,高新区4730万元。当年残保金支出7667.75万元,其中市级残疾人体育活动和助残服务扶持类支出584.23万元、残疾人就业宣传和职业技能培训支出类188.16万元、残疾人各类活动支出类161.28万元、评残和康复知识宣传类支出59.45万元、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1100万元、残疾人社会医疗救助150万元、特教指导服务和教室建设支出20.41万元、精神病防治支出89.61万;姑苏区残疾人生活补贴类支出2135.72万元、姑苏区残疾人生活救助和慰问类支出1018.96万元、姑苏区精神病防治类支出42.5万元;高新区残疾人生活补贴类支出1333.34万元、高新区残疾人生活救助和慰问类支出741.88万元、高新区精神病防治类支出42.2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市区残保金使用取得良好的成效,但审计中仍发现:一是个别项目预算执行不够及时;二是残疾人医疗救助和部分精防经费存在没有专项明细核算的现象。对此审计建议,应进一步规范残保金预算编制和执行,加强对残保金监督管理,定期对残保金收支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提升残保金使用绩效。(苏报融媒记者 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