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太仓海关工作人员对一艘国际航行船舶实施登临查验时,发现该轮本航次申报供应的免税烟未入库。调查发现,此案系太仓某船供单位经手人员伪造《船方需求申报单》,以船方名义采购多个品牌的免税烟350条,后转卖他人牟利。此次涉案货值约人民币2.8万元,应缴税款约人民币5000元,合计涉税人民币3.3万元左右,太仓海关缉私中队正对该案进行后续处置。
太仓海关工作人员表示,船供用品均需向海关申报后方可采购,海关在对船舶实施登临查验时,将根据《船方需求申报单》,对船上免税库内的物品实施审批核销,相关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行业准则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切莫存在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