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高新区公安分局接110指令:高景山北侧马涧社区方向树木及草坪发生火灾。经查,火灾系该名男子李某在坟地烧纸明火引发。具体实施行为的男子李某已依法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4月5日14时,高景山发生火灾,苏州高新区公安分局迅速调集枫桥派出所警力赶赴现场处置。高新区消防应急救援大队、属地应急部门也迅速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在消防人员的奋力扑救下,当天14时40分许,明火被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在火灾现场,警方发现有1名男子和1名女子正在烧锡箔。通过现场询问,这起火灾正是由于他们燃烧锡箔引起。警方迅速将该名男子李某和该名女子方某控制,带回所内审查。
原来,两人系亲戚,为了祭拜祖先,李某和方某带着打火机、蜡烛、锡箔纸等来到了山上,点燃锡箔准备祭祖,引起了周围草地着火,火势逐渐不受控制,直至消防人员赶到现场才将火扑灭。
李某的行为构成过失引起火灾,苏州高新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之规定,依法对具体实施行为的男子李某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在山林野外燃烧锡箔等易燃物品,极易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广大市民请文明祭扫,切勿燃烧锡箔、纸钱,为森林防火献一份力,为文明城市、美好环境尽一份心。(苏报融媒记者 周建越 刘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