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信、支付宝、电子银行转账等网络支付方式的普及,在给我们日常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产生某些风险,比如每每手机转账的时候,你是不是都会核对一遍又一遍,生怕收款人或金额有误呢?相信大部分人都是如此,但仍无法避免出错。近期,昆山的张先生就因为电子银行转账时金额不小心多按了一个“0”,打了一场官司。
张先生来昆工作十多年,靠着积攒的经验和经济能力自己经营着一家不大的环保设备公司。2018年年中,公司需要招聘几个安装除尘设备的临时工为其客户提供安装服务。张先生通过网络寻找到了韩某等三人,并且就劳务费的支付标准、工作内容等做了约定。韩某三人一共干了29天,经结算,扣除提供劳务期间已支付的费用,张先生还需支付韩某等人7100元。7月3日工资结算当天,张先生拿出手机给韩某转账,转账成功后张先生转头想再次核实下,这一看傻眼了,页面上显示转账金额竟然是71000元!惊慌失措的张先生赶紧给韩某打电话,韩某称还没收到款项,随即挂断电话,再联系就没了音信。由于韩某迟迟不肯归还多付的款项,张先生只得选择报警,韩某仍然拒绝归还,张先生一气之下将韩某起诉到了昆山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被告送达传票,收到传票的韩某却并未按时前来参加庭审,承办法官与其取得电话联系,其对于多收到原告转账的63900元的事实予以认可,但却说要原告消除他在派出所报案产生的不良记录才能退还。法官耐心向其释明法律,韩某又唱起了苦情戏,说钱已因自己母亲生病花光,自己是穷苦人,每月收入只有两三千,这钱要一点点归还原告。经做法官的细致工作,原告同意让韩某在一年内将款项付清,但韩某因不愿承担相关诉讼费用未调解成功,法院最终依法判决韩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63900元及逾期返还利息损失。
法官说法:本案中韩某的行为明显属于不当得利,虽有“爱财知心人皆有之”,但亦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收到这样的不义之财,在张先生与其联系后,韩某就应该第一时间将款项予以归还,而不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殊不知这样的行为不仅有违诚实守信的道德要求,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同样,在手机支付手段日益丰富和多元的今天,转账付款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切勿因一时失误引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苏报融媒记者 赵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