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邹强 通讯员 徐陈)李某盗取起点中文网742部小说,放在自己经营的顶点小说网上,供人免费阅读的同时也吸引广告投放,殊不知此举触犯了刑法。日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
起点中文网是一个原创文学门户网站,该网站在吴江与一家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了服务器专门用于存储起点中文网上作者的小说数据。被告人李某两年前自己创建了顶点小说网。2017年至2018年6月,李某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采用“网络爬虫”技术手段复制“起点中文网”上的网络小说,发布在自己建立的网站上供用户免费阅读,以吸引广告商在该网站投放广告,从而获取广告费7万余元。
由于被侵权的网站租赁的服务器在吴江,被害单位向吴江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通过远程勘验从“顶点小说网”提取742部网络小说。经鉴定,上述742部网络小说与被害单位提供的742部正版网络小说具有相同名称,内容相似度均大于70%。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